校产管理处
第一责任人制度
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,确保校产管理处工作健康发展,制定本责任书。
一、校产管理处处长为工作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对全处的工作作风建设负责。
二、定期研究分析和布置本处室工作作风建设工作,制定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制度和措施,认真完成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。
三、加强对全处职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四、认真落实中央的中央出台的“八项规定”、“六项禁令”,实行政务公开。
五、自觉接受监督,认真开展工作作风评议活动,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研究解决。
六、对在行风建设方面违反有关规定的,根据情节轻重,追究相应责任。
七、本制度即日起施行。
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